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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5日晚,*ST东通(维权)发布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》及《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》,确认公司因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,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公司股票将于11月26日开市起停牌,面临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。
财务造假手段恶劣
构成欺诈发行
此次退市危机的根源在于公司长期、系统性的财务造假行为。
根据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查明的事实,*ST东通的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一是连续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;二是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。
经查,2018年12月,东方通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泰策科技”)100%股权,泰策科技成为东方通全资子公司。2019年至2022年期间,*ST东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、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,虚增收入、利润,导致东方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具体来看,*ST东通的财务造假规模逐年扩大:从虚增收入看,2019年至2022年,公司分别虚增收入6145.10万元、8485.06万元、12550.58万元、16052.95万元,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.29%、13.25%、14.54%、17.68%。
从虚增利润看,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.79万元、5877.42万元、7948.22万元、12369.20万元,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.11%、22.72%、30.35%、219.43%。
同时,公司还构成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。公司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,引用了上述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、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。这意味着,其成功募资22亿元的定向增发,是建立在连续三年虚假财务数据的基础之上,破坏了证券发行的诚信基础。
监管重拳出击
累计罚款2.73亿元
针对上述严重违法行为,北京证监局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严厉处罚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2.73亿元。
对公司合并罚款2.29亿元(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罚款900万元,欺诈发行罚款2.2亿元);
对时任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实际控制人黄永军给予警告,合并罚款2650万元,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;
对时任财务总监、董秘徐少璞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万元至650万元不等的罚款。
在听证和陈述申辩中,东方通、黄永军等当事人曾提出多种理由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,但经复核,北京证监局对这些申辩意见未予采纳。
退市程序启动
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
基于上述重大违法事实,*ST东通明确触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,公司股票将自11月26日起停牌。
后续,若深交所最终作出终止上市决定,公司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,股票简称将变更为“东通退”,期满后将正式摘牌。
截至2025年6月底,*ST东通股东数量为55684户。
记者注意到,目前已有多个法律团队开启受损投资者索赔通道。据判断,凡是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,且在2025年4月15日(含当日)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*ST东通股票的投资者,可以报名参加索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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